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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花垣城區12個停車場示意圖花垣縣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隊 提供
  紅網花垣站2月18日訊(分站記者 龍海胤 龍群峰)從2月24日起,花垣城區建設路(縣法院至三叉路)兩側的所有停車泊位全部取消,所有車輛進入沿街的12個停車場停放。若違反規定,車輛將被強制拖移,並按違反禁令標誌規定罰款200元,駕駛證記3分。
  根據《湖南省停車場管理辦法》規定,報請縣人民政府同意,花垣縣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隊今天發佈《關於取消城區停車泊位的通告》,作上述規定。
  《通告》還規定:
  取消建設路(縣法院至三叉路)兩側115個停車泊位後,只允許公交車、出租車在公交站及規定區域上下客,路口50米以外須靠邊停車,即停即走,禁止超過90秒。
  大型貨車只能停在城南廉租房小區停車場、花果山停車場。中型、微型貨車、大中型客車除可停在上述兩個停車場外,還可停放在老公安局停車場、老交警隊停車場、鹽業公司停車場。
  路口50米內嚴禁停車。物價部門將另行發佈停車場收費標準。
  (附)
  花垣城區範圍內12個公共停車場,其中建設路從東至西有9個停車場:
  老公安局停場
  教育局停車場
  縣人民醫院停車場
  凱天國際大酒店停車場
  華天大酒店停車場
  印刷廠停車場
  醫葯公司停車場
  下寨河電站宿舍停車場
  鹽業公司停車場
  城南廉租房小區停車場
  城北花果山停車場
  鐘佛山南路老交警隊停車場  (原標題:2月24日起花垣取消城區停車泊位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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